本安型矿灯损坏赔偿制度
一 矿灯收发前要严格检查,发出的矿灯要完好,严禁失爆,若因充电工在收发灯过程不负责,损坏零部件的,要赔偿损失费。
二 按时对矿灯电解液比重及数量进行检查和调整,若因缺液或比重不符合要求造成矿灯损坏者,赔偿矿灯新价的20%。
三 提矿灯时,要手持矿灯电瓶,严禁提灯线乱甩,若因此造成灯头或电瓶损坏者,按其损坏部位加价赔偿。
四 凡调离井下人员。由本人负责将矿灯钥匙交还机电工区,若未交还而造成矿灯及自救器丢失的,由本人负责赔偿损失。
五. 若丢失矿灯,新的按厂价、旧的按八折赔偿,以旧换新者,按丢失矿灯赔偿智能矿灯充电柜。
六 爱护矿灯充电设备,保证充电设备完好,凡发现损坏设备者,由值班充电工当场记下姓名、矿灯编号,对所在科、区队按价罚款,由科、区队在落实到个人,若值班充电工未发现损坏者,则由值班充电工照价赔偿。
七 矿灯必须人人爱护,严禁敲打,收回的矿灯要严格检查,打坏灯头或损坏灯线者赔偿损失,打坏电池者赔偿费用按新电池厂家的价格计算KL4LM(A)矿灯。
八 严禁私自打开灯头闭锁螺钉,严禁打开自救器的封带,若私自拆开灯头或封带造成损失者,要给予处罚。